闽南的婚嫁习俗礼节 - 六、回娘家,请女婿,请亲家

点击数:6912 更新时间:2016-05-13 14:52:16 来源: 厦门生活、逛路岛_逛鹭岛-返回
六、闽南结婚习俗之结束阶段——回娘家,请女婿,请亲家

婚礼结束后第二天,新娘子就要第一次回娘家,(也叫“头桌客”)女方父母要张罗着请女婿,到时参加的人是:新郎和伴郎、新娘和一个未婚女孩(有的地方是未婚男孩)、女方的亲戚。

男方那天还要带足那天用的烟和钱,因为那一天请客的烟和钱要由男方出。宴席结束后新郎要和伴郎先回家,而新娘则要等到即将天黑后跟挑甘蔗的小女孩(取“甘蔗”寓为甜密和节节高“带尾蔗”新娘在新郎的陪同下回娘家“做客”,这天不能留在娘家过夜,黄昏前要返回新郎家。

这时,老丈人就让女婿带上两根有头有尾的甘蔗。

甘蔗也是用9尺长的红头绳绑住,蔗尾要拖地走,叫“拖青”,一只拖到新郎家后放在婚床上。甘蔗有节,寓意新娘贞洁;甘蔗甜蜜,寓意新郎新娘幸福美满。)回婆家,取义为“入门乌,生搭补”(入门天黑可以生男孩),新娘回到婆家时新郎的家属仍需回避(不能看)。

婚礼结束后第三天,男方就要准备请亲家了,方言叫“台亲家”。这一天参加人数比较少些,分别是:男方父母及其直系亲属、女方的父亲、陪同女方父亲一起来的两三个同辈人,女方的母亲在这一天则不能参加。
婚礼后大约五日内,女方还需回一趟娘家,到了那一天,女方的兄弟还需来到男方家带新娘回家。

    婚后第四天,小舅子偕“母仔”(褓母)来请新娘回娘家做客,古称“归宁”。公婆要给小舅子红包。新妇“做客”必须当天晚上天黑时回来,俗称“暗暝摸、生乾埔”。回来时,娘家要送给米糕(甜糯米饭压紧成块)、红枣、带壳花生(长生果)、连头带尾的甘蔗,象征夫妻生活幸福甜美,有头有尾,早(枣)生贵子,多子多孙。还带回来一对或两对“鸡挑仔”(未成年的鸡),也称“娶(带)路鸡”,放进新房床下,想尽办法,驱使公鸡先跑出来,意味着新娘头胎怀的是男孩。有的还带回“阿妈烧”,即一只涂满乌糖(红糖)的光鸡给新郎的奶奶“暖身”,或“乾家烧”,即一只涂满乌糖(红糖)的猪腿,给婆婆“暖身”。也有用猪脚、面线代替,祝健康长寿。

男女双方在认识到结婚往往不会超过一个月,而有些男方为了急着出外工作,甚至将婚期缩短为5天,比如说:第一天双方第一次见面,晚上媒婆就会催着问双方对彼此的感觉,如果感觉不错,就会在第二天早上男方就回去女方家对看,然后紧接着女方就会去男方家探家风,第三天就是结衣带,也就是订婚,如果凑巧最近几天就是黄道吉日的话,他们往往就会选择最近那天结婚,不过也有说过年期间每天都是和结婚,所以也有人就会在第五天结婚,因为也要给一天时间给新娘去买红衣服和新郎准备婚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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